您好,欢迎使用绿蚂蚁干线物流B2B平台!登录注册
  • 当前城市:
  • QQ
  • 客户服务
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广东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首页 > 物流新闻 > 物流行业新闻 > 废弃物物流体系分析

废弃物物流体系分析

2015-09-17 17:55来源:绿蚂蚁

废弃物物流活动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包括生产商、分销商、第三方回收商、第三方处理商、消费者和政府。生产商是回收物流中物流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分销商则是生产者功能的延伸;在中国第三方回收商更多的是以小商贩为主,是现在废弃物回收的主体,而第三方处理企业是目前整个回收体系中盈利点所在,消费者是废弃物流的发起点。
废弃物物流

现有的第三方处理企业并不一定具备专业的处理知识,除了对环境造成巨大污染,还对操作人员及周围居民的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所以处理方式的专业性需要产品生产者参与。为了充分利用废弃物,生产者参与到废弃物回收也变成了一个社会共识,但是成本必然比较大,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强制要求,因此,政府的角色便是约束、监控实施各方的行为规范。

生产者责任的界定可以分为全部责任和部分责任两个方面。全部责任是指生产者对废弃物流的回收及处理全程负责,包括废弃物物流的每一个环节,如收集、运输、分解与再利用,由此产生的费用也由生产者来承担;相应的部分责任则是生产者仅对处理环节负责,而回收等环节交给其他各方来处理。生产者参与能获得良好回报,会给企业带来收益,通过分析废弃产品,企业可以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提供更加良好的售前或售后服务,通过废弃物回收和重复利用部分产品或原材料能改变传统物料管理只注重企业内部物料的现状,并且必然带来采购成本的下降,部分原材料直接可使用能减少原材料库存,增加企业效益。

另外,在国际化绿色经营的环境下,部分国家要求相关企业要建立一套完整可行的废弃物物流体系,以作为产品在该国销售的前提,并且通过实施废弃物物流加强环境保护也利于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给企业带来无形资产。废弃物物流中除了生产者参与外,其他各方也要负相应责任。消费者是回收物流的起点,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对生产者有直接促进作用,应该提倡消费者的“绿色购买”意识。由此,在废弃物物流体系中,生产商承担主要责任,消费者和销售商承担次要责任,政府在整个责任体系中负责监督与扶持,并且对生产者进行补贴以提高其参与积极性。

废弃物物流中的费用项目主要有回收过程中的回收费用、运输仓储费用、处理费以及为实现废弃物安全回收和处理所涉及的费用。资金一般都是流向政府,政府向各个支付主体收取回收费用,在具体施行时,一般为税收部门向征收客体即回收参与者征收回收处理费用,再分派到各个回收系统中。因为承担的责任最大,所以生产者是费用的最主要支付者,废弃物物流难以普遍发展起来原因之一就是回收的成本过高,在废弃物物流的各方参与者中只有生产者能够负担如此大的费用,并且通过政府的监管可以将部分回收费用以承担责任的比例为准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按照生产者参与废弃物物流的强弱程度可以将废弃物物流分为三种模式,分别是生产企业自营回收模式、生产企业联合回收和第三方回收模式。自营模式即生产企业投资建设逆向回收体系,使产品通过逆向渠道最终回到自己手中,这种模式与正向物流相结合构成了一个完全的闭环循环。优点在于能够根据销售准确把握产品流向,生产者拆解产品效率更高,回收利用率也最高,通过接触消费者可以获得产品信息的反馈,能及时进行改进,并且有利于维护产品品牌形象。但这种方式的投入比较大,而且产品往往专业性强,生产者各自建立回收体系浪费了社会资源,生产商一旦倒闭,其产品就变为“孤儿产品”了。因此实施较难。

生产企业联合回收的模式解决了单个企业回收的成本问题。这种方式可以由生产企业联合组建也可以生产商与其他回收企业联合组建,联合回收方式解决了“孤儿产品”问题,并且产品容易形成规模经济,通过流程、信息及整个回收体系的共享能够实现企业共赢。第三方回收模式与生产企业联合模式的区别在于负责回收的企业不是生产商的联合体,而是生产商直接与第三方回收企业建立回收的上下游关系,属于业务外包的形式,第三方回收需要的回收规模比较大,所以经常将第三方回收与生产企业回收相结合,由第三方回收企业负责若干个企业的产品回收。

点击排行

物流专线新闻 更多>

物流公司新闻 更多>

物流行业新闻 更多>

货运时刻表 更多>

名人专访 更多>

物流招标 更多>

绿蚂蚁 更多>

热点新闻 更多>

物流专线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