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招标中心受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包钢庆华焦粉运输服务项目进行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SCB-ZB-201608-C090302-115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包钢庆华焦粉运输服务项目进行招标,主要内容为从焦粉生产厂家运输焦粉至包钢厂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号/标段名称/计划数量
(吨)含税最高投标限价/(元/吨)投标保证金/(元)
1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输焦粉至包钢厂区1000010010000
2从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输焦粉至包钢厂区焦粉5000965000
3从乌海周边焦化厂运输焦粉至包钢厂区10000605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公路运输;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11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到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报名登记,并洽购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钢厂区支行
帐号:15001716680052500347-0002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
【首次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提供以上全套原件或扫描件;其余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招标中心401房间(原包钢环保楼)。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等上发布。
7.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异议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包钢招标中心提出异议。电话:0472-2189624。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期黑柳子工业园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78-7937997
招标机构:包钢招标中心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
联系人:王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96210472-2189625
传真:0472-2189623
电子邮箱:bgzbzx@163.com
包钢招标中心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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