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福建中烟贵州原料运输项目(招标编号:0624-1616045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备注:
(1) 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须对同一个合同包项下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完整响应,不得拆分投标,否则相应的合同包投标将被拒绝;
(2)具体承运数量及金额以招标人订单为准。合同期限内,若由于需求变化导致承运数量发生变化,招标人可调整运输服务的具体承运数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也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3)本次招标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合同 一年一签;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第一年合同的履行情况及第二年度具体需求确定是否签订第二年度合同; 在招标有效期内中标合同 综合 单价不作调整(除 油价变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外,具体调整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若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4)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和证明文件
3.1投标人须是入选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或2016年度)原料成品和辅料运输资质认证供应商名录,并提供供方名录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人(或其子公司或其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的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3室)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分法。
7、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6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18号中烟大厦二楼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或专人送交。通过邮寄的,须于投标截止前一天寄达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3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通过专人送交的,须于投标截止当日上午8:20~9:00时(北京时间)送达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18号中烟大厦二楼大厅,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6月10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福建中烟工业大厦(当天在大厦二楼大厅告知具体的会议室)公开开标。
9.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及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上发布。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 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 邮编:361004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87525265 传 真:0591-87552404
联系人:黄发宪、魏仕烽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帐户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
帐 号:1000 1269 1890 0100 01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0591-87552404)。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传真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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