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办公厅近日通报在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情况。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20个省(区、市)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政策,17个省(区、市)出台了护理补贴政策。
在高龄津贴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在养老服务补贴方面,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新疆等20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在护理补贴方面,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西藏、新疆等17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民政部指出,这些政策对于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保障养老服务资金、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政部要求,未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出台政策。已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做好老年人评估工作,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覆盖面,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
除了高龄津贴,20个省(区、市)还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政策,17个省(区、市)出台了护理补贴政策。各地的养老补贴和护理补贴均针对身体残疾或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如北京规定,60至7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将得到各100元的护理补贴和养老补贴。四川则明确,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年领取护理补贴300元。
有的省份明确,对老年人养老处境程度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养老补贴,如天津市规定,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给60岁以上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在乡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80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农村失能老人和农村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人群。按照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每人每月补贴150元、200元、400元,给予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
民政部表示,相关补贴政策对于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保障养老服务资金、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未出台相关政策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出台政策。已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做好老年人评估工作,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覆盖面,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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