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完善城乡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正公开征求意见,该实施意见拟于明年整合广东省的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同时还大幅提高大病医保的保险限额,其中低保户等困难群体更是不设上限。
相比现行的大病医保政策,该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变化是提出要“整合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并统一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 同时明确,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新政拟规定:困难群体大病报销不设上限
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出“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对包括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目前江门大病医保政策:职工待遇高于城乡居民
江门市人社局获悉,江门市从2014年1月开始推行大病保险政策,职工参保人的待遇要高于城乡居民参保人。
江门市人社局医疗与生育保险科科长张小平表示,江门城乡医保大病保险起付额为一万元,城乡医保年度住院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三十万元;而职工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为五千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六十万元。
数据显示,2015年江门市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参保人达20.77万人次,其中职工参保人的赔付额达1.61亿元,城乡居民的赔付额达0.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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