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使用绿蚂蚁干线物流B2B平台!登录注册
  • 当前城市:
  • QQ
  • 客户服务
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广东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首页 > 物流新闻 > 物流行业新闻 > 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10月启动

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10月启动

2016-09-02 16:57来源:绿蚂蚁

最新获悉,今年10月至2017年12月,交通运输部将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改革试点 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重点围绕“规范经营行为、强化信用建设、落实税收政策、鼓励模式创新、探索管理制度”五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按照“初选论证、企业实施、过程监管、总结评估”的步骤推进。
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10月启动

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运经营者。无车承运人具有资源整合能力强、品牌效应广、网络效应明显等特点,利用互联网手段和组织模式创新,有效促进货运市场的资源集约整合和行业规范发展,对于促进物流货运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设定了规模条件、信息化条件、安全运营条件、风险赔付条件四个方面条件,择优选择试点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经所在地的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试点申请。针对当前无车承运人发展中面临的经营资质、税收征管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此次试点工作将重点针对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等方面开展试点和探索,逐步健全完善无车承运人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为无车承运人发展营造有利的制度环境。
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10月启动

据悉,今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规定无车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这也为无车承运物流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政策环境。

本文由绿蚂蚁物流平台编辑整理,不代表蚂蚁物流平台立场

相关文章:

浅析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现状 http://www.lvmae.com/news/hangye/426.html

绿蚂蚁物流商旗舰店上线啦 http://www.lvmae.com/news/hangye/1140.html

点击排行

物流专线新闻 更多>

物流公司新闻 更多>

物流行业新闻 更多>

货运时刻表 更多>

名人专访 更多>

物流招标 更多>

绿蚂蚁 更多>

热点新闻 更多>

物流专线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