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的定义,可谓是五花八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GB/T 1835-2001 》中,对它们的定义最为清晰。在该标准的基本概念部分指出,物流中心是指:a)主要面向社会服务;b)物流功能健全;c)完善的信息网络;d)辐射范围大;e)品种少,大批量;f)存储、吞吐能力强;g)物流业务统一经营、管理。
在该标准的物流作业术语部分指出,配送中心是指:从事配送业务的物流场所或组织,应基本符合下列要求:a)主要为特定用户服务;b)配送功能健全;c)完善的信息网络;d)辐射范围小;e)多品种、小批量;f)以配送为主,储存为辅。
由上述两则定义可以看出,物流中心是综合性、地域性、大批量的物资位移集中地,它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于一体,是产销企业的中介;而配送中心是以组织或供应,执行实物配送为主要只能的流通型节点,它既有集货中心的职能,又有分货中心的职能。为了优质高效的完成配送,它通常具有较强的流通加工能力。因而可以说,配送中心是集货中心、分货中心和加工中心的高度综合体。但由于我国发展配送中心的起步较晚,故属于配送增值服务领域的流通加工功能还待进一步强化。
一个完善的物流网络,只要覆盖的地域比较广泛,网络比较复杂,多需要由物流节点来连接各种不同的线路,不同的物流节点在网络中的作用也不相同,有的影响到整个物流网络,有的只是在局部网络范围内起作用,一个完善的物流系统一般有三个层次的物流节点,物流基地、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一般而言,物流基地是综合性的、大规模的节点,在物流基地之间进行快速、直达、大量干线运输,尤其是多式联运的干线运输。物流中心则是某专业范畴的综合性大型物流节点,可以与干线运输相衔接,也可以从物流基地转运。配送中心则是面向最终用户末端运输的、专业清晰的、规模适用于需求的专业性物流节点。
由于配送中心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送货时间不能太长。通常,配送中心主体企业未来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以争取更多的客户,在保证服务质量及在其成本承受范围内,多实行24小时内送达货物。而物流中心的送货时间则相对来说要长一些。通常情况下,配送中心的辐射范围要小于物流中心,一般在300公里以内,其服务对象一般位于某一省内的不同城市或相邻省份的某一区域范围内;而物流中心通常是跨省份、跨区域甚至是超越国界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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