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是一种运输、货运、物流公司的类型,全国泛指经营物流相关的运输、仓储、配送、域名注册查询等行业的公司,物流公司常在供货商与零售业者之间扮演集货、理货、库存、配送等角色。所以物流公司有时也会兼营大盘商的角色,物流公司对于供货商而言;可以降低运输与仓储的成本,商品可以直接寄放于物流中心的仓库去出货。不必自己维持一个庞大的仓库去堆积货品,也不必自己维持货运与配送的庞大车队,这对于中小型的供货商而言是有利的。
运输首先作为“第三利润源”而引起重视的,所谓第三利润源,是针对企业的利润来源而言的,企业第一利润源来自企业销售额的增加,第二利润源是生产成本(针对制造商而言)或者进货成本(针对流通商而言)的降低,而由降低成本所得的利润则成为企业第三利润源。在这里,运输被定义为对物资的流通配置,包括制造商、流通商的装卸、运输、仓储、搬运等一系列的过程,对货运的重视被提高到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高度,成为货运定义的第一个转折,货运公司正常主要以海、陆、空三种的运输工具为主。
货运公司即实物分配,包括企业、销售商自身的运输、仓储、包装和搬运等活动的公司。物流公司即提供物流服务的公司,国际上物流公司的英文表达为Third-Party Logistics,简称3PL,也简称TPL,是相对“第一方”发货人和“第二方”收货人而言的。
3PL既不属于第一方,也不属于第二方,而是通过与第一方或第二方的合作来提供其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它不拥有商品,不参与商品的买卖,而是为客户提供以合同为约束、以结盟为基础的、系列化、个性化、信息化的物流代理服务。最常见的3PL服务包括设计物流系统、EDI能力、报表管理、货物集运、选择承运人、货代人、海关代理、信息管理、仓储、咨询、运费支付、运费谈判等。 由以上定义可以知道,在国内,货运公司实际上就是物流公司,但物流公司并不一定是货运公司,也就是说各自职能范围不一样。另外,物流公司的国际通常定义为第三方物流公司,货运公司则有可能是“第一方”发货人或“第二方”收货人经营,有经营所有制体制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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