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与物流区别与联系
货运代理可以具体到海运、航空、陆路等货运代理,可提供一种“门到门”的运输代理模式。货运代理即使拿到了货物也不占有货物,只是作为客户在某几个实际操作环节中的代理。事实上,货运代理的工作就是委托,基本上是来源于差价或者代理费。然而,客户对物流企业的要求一般都比较高。物流主要利用现代化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和庞大的经营网络,把货运的环节联系起来,构成一个有机物流大系统进行整体管理,通过利用企业外部资源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充分发挥系统功能的效率,实现整体物流的合理化,不断满足客户的需要,根据服务动态收费。
所以物流企业的服务具有主动性和导向作用,同时这也是货运代理业与物流业的本质区别。货运代理通常是以客户指示为出发点,仅仅是依照客户的要求来提供运输的延伸服务,它不介入企业的内部,只是一种外部的委托关系,相比较而言,这种服务是被动的。货运代理的本身并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和运输的工具,是只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中间人,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属于第三产业,性质上属于服务业。
物流经营人可拥有自己的运输工具、仓储设施、装卸机械或其他硬件设施,但不拥有自己的商品,他可分别为第一方、第二方提供服务,也可同时为第一方、第二方提供服务并在提供服务后收取费用,是一个独立经营人。物流经营人对同一商品的物流活动同时受制于多个合同的制约,因此,物流的本质应该是为客户提供物流服务,完成客户的物流业务。
货运代理是物流形成的基础,货运代理人和无船承运人在一定程度上是物流经营人的成因基础。目前物流经营人多数是在经营传统业务的同时进入物流业,并逐步为客户提供部分或全部的物流服务。货运代理人从事物流业不仅有其业务基础,也是社会分工专业化和市场竞争发展的必然结果。
货运代理与物流存在业务上的交叉,货运业与物流经营市场相近,所提供的都是物流流通服务。货运代理企业主要从事货物运输、进出口单证制作、代客户进出口报关、报检等业务,但一旦成为物流经营人后,其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展,如货物的零星加工、包装、货物装拆箱,货物标签,货物配送,货物分拨等。货运代理通常都建有业务网络和人事关系网,活动于货主、船东和其他运载工具经营人、储运公司、码头之间,并与海关及其他货物进出口监管部门保持着一定的关系,这对于协调物流关系、保证物流都是必需的。尤其是货运代理企业熟悉货物流通基本环节和业务操作程序,具有较强的物流功能处理能力和物流关系沟通能力,有利于物流管理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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