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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快递服务中心服务项目邀标公告

地区:长春行业:物流快递类型:招标递交标书时间:2017-03-24投标截止时间:2017-03-28
摘要:为方便师生,满足师生日常生活需要,体现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守信原则,规范招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院决定成立校园物流快递服务中心,此项目实行邀请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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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师生,满足师生日常生活需要,体现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守信原则,规范招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院决定成立校园物流快递服务中心,此项目实行邀请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采 购 人:***

3.招 标 人:***

4.服务概况:

(1)学校概况:***

(2)项目地点:***

(3)经营范围:***

(4)经营期限:叁年。

(5)经营方式:

① 采购人提供服务场地。采取招标方式引入的快递服务商进行自主装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作服务模式。

② 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快递业务的引入由快递服务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负责快递业务的引进。

5.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

二、投标人条件

1、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以营业执照范围为准,须有国内快递、第三方物流服务、仓储服务等权限),拥有运营成熟的智能快递服务站点,满足自提柜全天候24小时自助取件服务,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完善的服务。

(3)企业存续三年以上,且有2年以上智能快递服务经验,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任何安全、经营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承诺愿意投入不少于30万元的设备设施,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无偿退出。

(9)同等条件下,具有高校经营服务经验的优先考虑;经营管理服务方案及资金投入具有明显特色和吸引力的优先考虑。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银行交费凭证、提交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接受查验。资格证明材料包括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投标时)、近三年从事高校经营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简介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设备要求:

投标人所投放的智能快递柜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有配套的专业软、硬件设施,具备行业领先技术解决方案,拥有完善的快递一站式管家服务平台,具备互联网+技术迭代研发更新能力;且必须有详尽的快递安全防范措施和规范服务流程,能方便快捷地满足广大师生的快递收发服务的需求,同时确保快递收发的安全。

3、服务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邮政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智能快递服务站处于安全有序运行状态,须认真负责做好各项规范的管理和配套服务(如智能快递柜的使用操作方法说明、寄件价格、智能快递柜维护等)工作,积极有效地处理顾客投诉和需求,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快递收发服务。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领取投标邀标书前须到银行交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户名:***,账号:***)。招标结束后,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一周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书送达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12:00整(招标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投标书送达地点:***

五、其他事项

1.合作人接管学院邮政包裹快递业务,形成统一管理运营,其运营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在合同期限内学院提供服务场所、水电气设施及其他设备、设施等物品的使用权,以及利用它们依法合规经营获取收益的收益权,无其他权利。

3.合作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按标准要求自费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施,遵纪守法,独立承担安全、民事、刑事等责任。

4.合作人自行承担和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照,学院仅提供有限帮助。

5.合作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扩大或变相扩大经营范围。合作人如需调整经营范围,须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察看现场,了解项目有关的详细信息。递交投标文件后,则视为投标人完全了解快递服务中心所在的位置、面积、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各种情况并无任何异议。

7.投标人一旦领取了本次的邀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次邀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均不退还。

8.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9.招标工作如有变更,由招标人负责通知投标人。

六、联系方式

1.地址:***

2.招标联系人:***

3.联系电话:***

***招标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