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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产品运输招标文件

地区:漳州行业:盐产品类型:运输招标递交标书时间:2017-03-14投标截止时间:2017-03-20
摘要:我司(下称“我方”)将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办法选择适合的物流承运商作为该等运输业务的物流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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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有限责任公司因盐产品运输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计划对***有限公司至漳州龙文朝阳仓库、***有限公司至诏安公路运输线路以投标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各意向单位参与招投标。我司(下称“我方”)将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办法选择适合的物流承运商作为该等运输业务的物流合作伙伴。

一、招标项目

1、运输线路

本次运输招标各运输线路、各线路起运与送达地点、各线路估运量、各线路参考里程数、各线路合同期限等详见下表:
盐产品运输招标文件

上表中各线路估运量为我方2017年4-6月份预计发生运量,仅供投标方参考,最终运量以我方实际委托运量为准,我司自营车辆有优先承运上述线路货物的权利。上述各线路参考里程数仅供投标方报价时参考,签约后运费结算方式为按各线路实行运输单价包干,与上述里程数并无任何关联。我方对上述各线路最终签约承运人车辆运行路线也不做约定,最终线路签约承运人车辆具体运行路线由该承运人自行确定,且其具体运行路线的里程数与最终签约运输单价无关联。

2、运输车型

本次招标各线路投标方签约后,应按我方要求投入适宜车型运输。如投标方在签约后正式运营中未按我方要求投入适宜车型运输而额外产生相关全部费用(如因盘车而产生的额外相关装卸费用、运输费用、抢险拖车费用、车辆维修、人工工资、住宿、补贴等费用支出),由该投标方自行承担,我方概不负责。

3、货物包装

盐产品货物包装为:50公斤编织袋包装,计算运费时核算的运输量不计算包装物重量。

4、运输业务要求

本次招标,运输业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9《盐产品运输合同》相关条款。《盐产品运输合同》系本招标文件有效组成部分,与本招标文件具同等效力。版本、格式、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9。

二、投标方式

本次招标,将采用各线路包干价(元/吨),由投标方按各线路密封报价,现场公开竞标方式进行。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核发且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文件。

3、愿意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办法参与本次招投标。

4、具备一定经济实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缴交招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执行我方运费结算方式,同时承运方须提供能抵扣11%的运输业专用发票结算运费。

5、配备有效管理团队,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具备较强的运输车辆组织能力,能按我方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运力,保证我方运输任务的按时完成。

投标方须自备一定数量的大型货运车辆。

6、上一年度无发生较大影响的交通安全事故。

7、具有较强的客户服务意识、良好的合作理念。与我方已有合作关系的投标方,其上一年度提供的物流服务能满足我方物流需求,我方对其物流服务评价为合格及以上。

8、应严格遵守《食盐专营办法》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有关盐业管理规定,凡是曾经贩运过私盐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四、投标报名

拟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方须按以下流程要求办理本次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20日17:00时止。

2、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

联系方式:***

3、报名材料

投标方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我方递交如下报名材料(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道路运输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理人身份证(详见附件1)

(7)投标方自有运输设备情况表(详见附件2)

(8)盐产品运输招标报名表(详见附件3)

(9)盐产品运输招标商务承诺函(详见附件4)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须填写“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方自有运输设备情况表、盐产品运输招标报名表、盐产品运输招标商务承诺函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规定格式填写并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4、报名材料递交方式

投标方递交报名材料可来我方现场递交,也可以快递方式按上述报名地点寄送至我方。

投标方无论以其中哪一种方式报名,都必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17时整前将报名材料送达我方(以我方收件日期时间为准);至该时间报名材料尚未送达到我方的,报名无效,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我方报名材料收件联系方式:收件地址:***

投标方如以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报名材料,须在快递单中“托寄物详细资料栏”中标示注明“运输投标报名文件”字样。

五、投标方资格评审

按本次招标文件第三条规定的投标方资格要求,我方招标工作小组将于2017年3月21日对投标方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投标方资格评审。

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投标方,我方将于2017年3月21日17时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该投标方,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我方组织的本次盐产品运输现场招标。

我方在对投标方资格评审时,可对认为有必要的投标方进行实地考察,被考察的投标方应予以配合,否则我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保证金

1、为保证本次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每个投标方必须在参加本次招标报名同时,按其拟参加招标线路,按本招标文件确定的各线路投标保证金数额缴交投标保证金至我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我方银行帐户如下:

名称:***

开户银行:***

2、本次运输招标线路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数额如下表:
***

3、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凭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4、投标保证金必须直接缴交至我方银行账户,我方不接受其他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2017年3月20日17时前缴交至我方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至该截止时间保证金未足额到达我方银行账户上的,报名无效,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标。

5、未按规定缴交或逾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投标方未按其参加招标线路数足额缴交投标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在招标会现场开标时,发现投标方如未按其报价线路足额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所参加的所有线路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不列入招标报价位序排名。

投标方在招标期间仍有承运我方盐产品的,其未结算运费不得代抵作为投标保证金使用。

6、最终未被我方确选为承运人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待本次招标结束,我方将在确选承运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7、被我方最终确选为承运人的投标方(下称中选方),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全额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我方全额没收(即我方不予返还):

(1)投标方撤回投标的。

(2)投标方有串标、围标行为的。

(3)冒用他人名称编造招标材料及相关文件的。

(4)其他采取虚假行为参与招标的。

(5)中选后,投标方未能按要求与我方签订盐产品运输合同的。

(6)投标方违反现场招标会纪律的。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中选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我方有权全额没收(即我方不予返还),并且我方有权解除双方已签订的盐产品运输合同:

(1)中选方擅自将本次招标中选的合同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的。

(2)在中选方履约过程中,如被我方查实存在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中选方提供虚假税务发票向我方进行结算的。

(4)在合同履约期间,中选方参与贩运贩卖私盐活动的。

(5)中选方违规收取盐产品销售货款现金的。

(6)中选方有其它违法或严重的违约行为的。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方如需澄清本招标文件的疑义、疑问、疑点,可用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我方,但不应迟于招标报名截止日前五天(即2017年3月15日17时整)前提出。我方将视具体情况用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对需作出答复的疑点进行答复。

我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及问题(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参与招标报名的单位。

本次招标,我方要求各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报价前对运输线路进行实地考察。

八、投标报价

1、投标方在投标报价前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附件,下同),对招标文件中的疑义、疑问、疑点已与我方完全澄清。投标方参与投标报价已表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方由于对本招标文件阅读理解有误,导致的任何后果与风险,均由投标方自负,与我方无关。

2、投标文件格式规格详见附件5《盐产品运输投标报价函》(下称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方可自行电脑打印,但其格式内容须完全依照本招标文件附件5样本要求填写并提交。投标方未按本招标文件附件5样本要求填写投标文件,该投标方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方报价单位为:  元/吨。投标报价允许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投标报价函需加盖投标方公章骑缝章,无加盖骑缝章的,视同无效报价。

5、投标方的报价应包含各种税费、基金及规费、过桥过路费(包括高速公路费用)及其他一切相关运输费用等,但不含装、卸车费。

6、投标方报价前,请认真参阅并考虑本招标文件附件《盐产品运输合同》中关于运价浮动调整办法的相关条款。

7、投标文件须经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授权代表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现场会开始前办好授权委托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

8、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九、投标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投标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方应把投标报价文件用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招标送达地址、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单位全称及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在封签处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未密封的投标报价文件无效。

(2)如果投标方未将投标报价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我方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方自负。

2、投标报价文件的递交与截止时间

密封完整的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方可直接递交我方,也可以快递方式寄送我方。具体收件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收件地址:***

投标方如以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报价材料,须在快递单中“托寄物详细资料栏”中标示注明“运输投标报价文件”字样。

投标方无论以其中哪种方式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方都必须于本次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17时整前送达至我方(以我方收件日期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盐产品运输招标活动。

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报价概不接受。 

3、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方不能进行内容的补充和修改,否则按投标方撤回投标进行处理。

十、现场招标与商务约谈

1、现场招标时间地点

(1)我方将根据投标方所提交的工商、税务等报名材料,对投标方诚信表现等内容进行必要调查。并根据对投标方调查结果、各投标方资格评审和投标保证金缴交情况,通知符合本次招标资格要求的投标方参加我方举办的现场竞标。

对于未被通知参与本次竞标的报名方,我方没有向其解释原因的义务,也无需向其承担任何责任。

现场招标地点***

现场招标时间:2017年3月23日上午10时整。

(2)投标方应按我方确定的上述时间到达招标会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开启各投标方报价文件前,由投标方推选代表确认各投标方报价文件密封情况。确定投标方报价文件密封完整后,由我方现场拆封,并现场公布各投标方报价。

2、评标

(1)最高限价。本次招标,我方按本次招标线路分别设定各线路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的投标将被否决。

(2)我方将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成评标小组,原则上我方以各投标方投标所报的价格为主要评标依据,按线路采用不高于我方设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以2条线路加权平均单价最低为中选单位。

(3)本次评标,我方将对各投标方不同线路报价分别进行加权平均单价比价,按2条线路加权平均单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分别进行位序排名,报价最低排名第一位且其报价不高于我方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投标方为本次运输竞价的中选单位;如不高于我方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最低报价出现两个以上投标方相同报价的,如属同线路合同期内现承运人,可优先被选为中标侯选人,其他投标人则以抽签结果决定中标侯选人优先顺序。

(4)本次招标,各线路投标报价方须3家(含3家)以上方为有效。如某条线路投标报价方少于3家,则该线路视同流标。我方将另行组织该线路的招标工作或以下述商务约谈方式确定该线路运输承运方。

3、商务约谈(竞争性谈判)

如各投标方报价均高于本次我方设定的该线路最高限价(流标),我方将与各投标方进行商务约谈(竞争性谈判)。即我方有权将2条线路加权平均单价报价最低的3个投标方,按2条线路加权平均单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本次招标商务约谈(竞争性谈判)的首选单位和候选单位[按此方式确定为商务约谈(竞争性谈判)对象的投标方才有可能签订运输合同,对于未被确定为商务约谈(竞争性谈判)对象的投标方,我方没有向其解释原因的义务,也无需向其承担任何责任],我方将首先与商务约谈(竞争性谈判)的首选单位进行商谈(谈判)。该投标方经与我方商谈(谈判)能达成一致,则确定该投标方为本次招标的中选方,且我方不再与候选单位商谈(谈判);如与首选单位商谈(谈判)未能达成一致,则按排序与候选单位商谈,如排序在先的第一候选单位经商谈(谈判)与我方就各方面条件达成一致,则确定其为本次招标的中选方,且我方不再与其他候选单位商谈(谈判)。

商务约谈(竞争性谈判)按以下原则适用:招标线路第一次流标的,经商务约谈(竞争性谈判)中选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建立的关系仅为短期(两个月的过渡期)运输合同关系;招标线路流标二次以上的(含二次),经商务约谈(竞争性谈判)中选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建立的关系即为招标文件约定期间的运输合同关系。

4、定选

根据上述程序和原则,通过现场竞标和商务约谈,我方将按2条线路加权平均单价最低价选定本次招标的线路承运人。

对于没有中选的投标方,我方没有解释原因的义务,也不对投标方参与本次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支出负责。

在竞标、评标、商务约谈、定选期间,投标方不得向本次招标工作小组打听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选结果的活动。

十一、合同签署

1、对于中选的投标方,我方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三日无异议后,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发出《承运人中选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6)。《承运人中选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中选方按《承运人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我方签署《盐产品运输合同》(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9)。

合同期限: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款招标项目第1条运输线路条款。

3、中选方逾期未按本招标文件附件《盐产品运输合同》版本签订运输合同,我方有权没收中选方投标保证金,并另行选择其他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方签约,原中选方对此不得有异议。由于原中选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我方签订盐产品运输合同,因此给我方造成损失,我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4、对于中选方的确定,若遇到特殊情况或遇到我方未预见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中选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我方签约情况),我方保留酌情确定的自主权。

5、合同期满后,若按我方制定的合同履约评价标准,中选方合同履约情况被我方评为优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中选方合同可续签一期。

十二、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福建省漳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福建省***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