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其授权***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以下简称***)主办招标事项。现就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
本次招标标的为招标人进出口产品的运输服务。路线如下:
(一)巢湖市 → 南京龙潭港集卡运输(外贸普通货物:20 尺柜及 40 尺柜)
(二)巢湖市 → 南京龙潭港集卡运输(外贸危险货物:20 尺罐及 40 尺罐)
(三)***有限公司 → 天津新港集卡运输(外贸普通货物:20 尺柜及 40 尺柜)
(四)***有限公司 → 天津新港集卡运输(外贸危险货物:20 尺罐及 40 尺罐)
(五)巢湖市 → 南京瓦克工厂(外贸普通货物:20 尺柜及 40 尺柜)
备注:
1、上述所称“巢湖市”,系指在***公司指定地点;
2、上述所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
3、上述所称“南京瓦克工厂”,其地址为***
二、投标人资质等级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等级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体以下资格条件(采取资质后审):
1、物流项目的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运输服务供应商须是专业的物流企业,具有一级货代进出口货运代理资质,危险品运输需具备相关危险品运输资质并拥有长期合作车队;
4、自有车辆不低于 10 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二)对投标人要求
5、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
6、提供 7×24 小时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7、能开具正式运输发票,税率 11%;
8、能确保承运货物安全、快速到达指定地点;
9、承运车辆须足额向保险公司投保,能够担负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人身安全、货物丢失、毁损等风险;
10、承运期间物流企业相关人员进入厂区,应遵守皖维集团公司管理规定;
11、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交贰万元(20000.00 元整)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现金可以在开标当日交到招标人财务,电汇或支票需提前三天汇至以下列帐号(否则无效):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三、标书发售
(一)有意向的物流企业可从即日起,通过皖维招标办购买招标文件。
(二)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 300 元人民币(直接汇款至前述招标人账号),售后不退。
四、释疑与报价规定
(一)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或传真至皖维招标办,同时提供一份电子版发到皖维招标办的电子信箱,否则不予受理。
物流业务咨询联系人:***
传真:***
电子邮箱:***
(二)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标的物正确评估,谨慎报价。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调整价格或提出其他要求。
五、投标文件编制
(一)投标书填写应确保字迹清楚、工整,便于确认。
(二)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文件投递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7 月 14 日 8:00 时。
(二)投标地址:***(皖维公司招标办)。
(三)邮 编:***
(四)联系人:***
(五)联系电话:***
七、开标
(一)开标时间 2017 年 7 月 14 日 9:00 时;
(二)开标地点:在***开标;
(三)届时邀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