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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互联网营销部仓储、分拣及配送服务公开招标20170405

地区:成都行业:食品类型:配送招标递交标书时间:2017-04-07投标截止时间:2017-04-11
摘要:***有限公司现拟对我司互联网营销部仓储、分拣及配送业务等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互联网营销部仓储、分拣及配送业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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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现拟对我司互联网营销部仓储、分拣及配送业务等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互联网营销部仓储、分拣及配送业务招标;

2.项目规模:全年40万单;

3.合同要求:合同有效期1年;

4.项目内容:

1)仓储服务:发货物资的仓储服务(库存管理、进销存管理);

2)订单操作:发货单打印,按照发货单生产包裹,并按照要求交货;

3)包裹配送:根据包裹地址信息配送包裹。

4)业务要求:

服务商地址:北京、郑州优先考虑。

5)仓储业务要求:

a.库存差异率必须控制在1%内;

b.产品出库必须严格执行先陈后新,公司有其他需求的除外;

c.每周更新产品的批次等生产信息,每日更新产品的实际库存;

6)订单生产要求:

a.订单操作的正确率必须控制在99%以上;

b.包裹生产:标准数量内的订单必须在当日完成生产,超大量的包裹数量必须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生产。

7)包裹配送要求:

包裹妥投率必须控制在99%以上;

二、投标者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4.投标单位须是专业的电商服务公司;

5.投标单位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信良好,具备良好的仓储管理能力,包裹生产能力;

6.投标单位需有充足的仓库资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方不得有以下情形:

1)处于停业状态;

2)被暂时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从事投标活动;

3)其公司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4)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出现质量、服务不符合约定等方面的问题(针对现有合作以及合作过的供应商);

5)违反我司供应商承诺内容(针对现有合作以及合作过的供应商);

6)其他不适合承揽本项目的情形;

三、投标资质要求:

1.带二维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4.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5.公司介绍必须包括:

1)公司基本资料;

2)公司现有主要客户介绍(需提供两年以内合作客户信息);

3)操作的灵活性,说明适应业务量骤增或骤减的能力,业务旺季可以增加车辆数量;

4)应急方案:说明操作过程中各种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和流程;

备注:以上资质证件均需要复印-加盖鲜章(此鲜章为直接与我司合作的公司鲜章)-扫描。

四、其他招标条件:

1.付款方式:月结,双方于每月对账款进行核对无误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发票后,于次月支付核对无误的款项;

2.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计划招标时间及其他时间:

1.招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11日17:00

2.投标文件提交及现场或电话咨询截止时间:2017年4月14日17:00

3.开标时间:2017年4月19日下午13:00

备注:以上时间为我公司计划时间,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招标流程【重要】:

第一步:供应商报名:

1.在报名截止时间前,***

2.获得账号以后,需要登录系统,点击“我的投标”-点击“我的投标创建”-点击“查询”-找到相应的项目,点击“招标书编号”-点击“报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联系招标负责人);

第二步:证件审核;

第三步:系统线上投标。

七、注意事项:

1.招标前参标公司需要缴纳保证金5万元;

2.中标承运商需签订合同(锁价合同);

3.出现以下情况,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且永不启用:

1)招标过程中贿赂我司人员,我公司规定将处罚该供应商涉及金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同时取消合作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并给与举报人员奖励相应金额的5倍;

2)供应商/个人在招标中,有恶意虚报、串标等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3)招标结果未公布前,禁止参标供应商向我司相关人员询问招标中标单价等信息;

4)若中标后不能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合同条款执行等违约情况,将立刻停止合作,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5)不按合同规定送货;

6)产品证件、发票造假。

八、联系人:

招标平台负责人:***

业务咨询联系人:***

邮箱:***

九、廉洁监督管理: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2017年4月5日